假如在医疗机构的治疗行为的,由于医疗机构的故意或者过失,导致病人受伤的,是一种医疗事故,医疗机构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但任何事都有例外,有时医疗机构是免责的,那样,什么情形不会构成医疗事故呢?
网友咨询:
什么情形不构成医疗事故
律师解答:
下列情形不会构成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状况下为抢救垂危病人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手段导致不好的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因为病人病情异常或者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料之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技条件下,发生没办法预料或者不可以防范的不好的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导致不好的后果的;
(五)因患方缘由延误诊疗致使不好的后果的。
律师补充:
医疗纠纷处置步骤: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所有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飞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置手段,控制局势,争取科内解决,预防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病人及家属,认真听取病人的建议,针对病人的建议讲解有关问题,假如病人可以同意,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准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知道状况,与科室主任一同协商解决方法,假如病人可以同意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假如病人不可以同意,请病人就问题的认识和需要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法,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病人协商处置建议,如病人同意,处置到此终止。
4、医务科没办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病人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别。患方不鉴别、不起诉、也不听讲解,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置。
《医疗事故处置条例》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是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状况下为抢救垂危病人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手段导致不好的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因为病人病情异常或者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料之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技条件下,发生没办法预料或者不可以防范的不好的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导致不好的后果的;
(五)因患方缘由延误诊疗致使不好的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导致不好的后果的。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宪法修正案